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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年轻时在相邻两块地盖了2座房子,89年第一次办理宅基地使用证的时候其中一处宅基地登记我爸的名字,另一处就登记我爷爷的名字。而我爷爷生了6个子女,过世前一直由我爸赡养,因为房子是我爸建的,所以登记我爷爷的这处房子也一直由我家居住。现在因为拆迁原因,大伯(已过世)的女儿想要继承部分登记我爷爷名字的宅基地及房屋,想问她有权继承这部分房屋嘛?而房子是我爸花钱建的

其他 2018-03-29 13: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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