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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在广西一个四川的,广东可以起诉离婚嘛

离婚 2018-03-29 12:1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民事起诉状,感情破裂证据。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一般情况下会判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夫妻双方中有人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很可能不会判离。律师需要全面了解案情才能给出准确、具体的答复,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 你好,如果在广东有居住证,可以在广东起诉试试。
  • 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的。
  • 你好!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带上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资料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可以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小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资料等。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 您好,如果对方在广东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广东这边起诉离婚。
  • 符合条件可以
  • 你好是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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