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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由于考虑到我老公最终会复员回老家,在一机缘巧合情况下买了老公姐姐的房子,本来她姐姐说可以办成我们的房产证,可结果现在办不成,他姐有意反悔,我和老公想去公证处公证一下证明房产已属于我们,待五年后过户费少些时再把房产证过户。请问律师公证一下在真正上法庭时能否证明房屋是我们的?最好的办法是什么?我们当初买房已经是借钱,现在不想再花很多钱过户。请问律师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能在法律上证明房产属于我们?谢谢!

其他 2008-03-27 08:3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既然已经买了就一定有了合同,有合同就能保证你在原房产证足5年后可以过户,到时出让人不配合就提出诉讼(其实现在就可以不配合了)。   办公证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只能证明你们所签定的合同是真实有效的,无法让你可以不过户就合法拥有该房屋。   你要承受的风险是在办理房产证过户前如果该房屋被查封或被出让方再次转让,如果对自己人很了解,这风险其实不大。   最好是不要计较那几点过户营业税而尽快办理过户,大头都出了,不在乎小头了,况且3年前的房价那么低,你已经赚了,何必为这烦恼?
  • 如果出让人愿意去公证,当然是再好不过了。不仅对证明你们的买卖关系很有利,而且对以后过户也有利!——如满意请采纳!
  • 公证处只能证明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行为,不能证明房屋产权属于你们,房屋产权以登记为主
  • 房屋以过户为准 只有变更您们的名称才能说明该房屋的所有权是您们的 否则无法证明该房屋是您们的
  • 可以委托律师,,,
  • 房屋产权登记过户于你后,你才享有房屋产权,否则只享有合同上的债权。公证只证明你们买卖房屋的协议的真实性。
  • 你好,从法律上确认房产属于你们所有必须进行过户登记,公证处无法证明房产归你们,即使公证也是没有效用的,你们可以要求姐姐办理过户手续,如其不同意,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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