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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家姊妹三人,一姐一弟一妹。父母去世之前将房产做了遗嘱公证,将房产过户给姐姐一人所有。后父母去世,房产过户时,弟弟不在遗产公证书上签字,姐姐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才办理了过户。现在姐姐孑然一人,无子女无丈夫。姐姐除了继承了父母的房产,还有一套原单位分的公租房。姐姐现在身体不好,想将两套房产立遗嘱赠送与我,但又怕将来弟弟还是不配合过户。想问下,我家这种情况,走赠与好还是遗嘱好?哪个在弟弟不配合过户的情况下,不用再走法律程序?哪个过户时税费低?哪个在我未来继承房产再卖出时,税费低?我名下无房。另外,公租房是否可以继承?继承的条件有哪些?希望回答,不胜感激。

其他 2018-04-25 15:1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 办理合法的手续。
  •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 您好,公租房属于国家或单位,不能作为遗产。赠与可能牵涉纳税,继承目前没有税费。
  • 您好,建议您先通过诉讼的方式将你父母的房屋过户到你哥哥的名下,然后再由你哥哥办理遗嘱,遗嘱的费用会比赠与的要低一些。
  • 1、公租房,不可以继承。可在承租人生前了解并办理承租人变更事宜。 2、有产权的房产,可以立遗嘱,也可以生前买卖或赠与。只要你有购房资格,可以产权人生前办赠与或买卖过户。如你有购房资格,从费用、将来出售及过户程序等方面综合考虑,可能是买卖更合适些。
  • 您好,公租房是不可以继承的
  • 公租房是不可以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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