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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婆和公公是后结合的,婆婆带我老公一个嫁入公公家,公公带6个大姑姐,结婚后盖了4间商业房,后来公公有病去世了,房子现在也卖不了,等着政府征收,我婆婆80多了一直和我们过,我婆婆的那一部分房产通过什么手续给我老公,房子如何分配。我婆婆现在写了遗嘱没公证,等她过世遗嘱有效吗?

其他 2018-04-27 21: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效的遗嘱必须符合以下要件:一是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18周岁以上以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精神健全的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亦即具有遗嘱能力。二是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要求最终由遗嘱表现出来的内容与立遗嘱人内心关于财产及相关事务处分的想法相一致。三是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遗嘱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包括法律规定的程序),或者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这样的遗嘱就是无效遗嘱。如果遗嘱的内容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则应按有效的部分进行财产分割。四是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采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五种形式之一订立遗嘱。否则,即使内容合法,遗嘱也会因形式不合法而归于无效。
  • 这4间房屋属于你公公和婆婆的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如果你公公在生生前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等,那你公公所有的那一半当作遗产,由你老公(如果你老公由你公公一起抚养长大的话),大姑姐及你婆婆均等继承,你婆婆自己所有的那一半她自己有处置权,如果写了遗嘱的话,应当将她自己那一半以及她继承你公公那一份都写上,公证遗嘱效力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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