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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司是北京的,现在代理一个叫**的品牌进驻到**商场,我是柜台的一营业员,2017年11月29号正式进入工作,公司是从2018年1月开始给我交五险一金,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前两天公司通知,4月30号撤柜,我就询问了关于赔偿的问题。但是公司好像不太想赔偿,而且昨天突然发信息来说,撤柜时间调整到5月3号,另外寄来劳动合同要求我们按照之前的上岗时间签合同,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能够得到劳动法中所说的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另外现在我还要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吗?如果我要求赔偿给怎么做

其他 2018-04-29 10: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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