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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几年前做遗嘱公证把房子留给我,后父亲去世,我征得母亲同意后准备把房子卖了跟我一起住。过户房本时去原来父母办公证的原公证处,找到原公证员让他办理继承公证。他说办理此公证还需要征得其他子女的同意,如此一来那父母以前的公证还有什么用?

其他 2018-05-13 00:0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其他继承人的同意,如果有争议,可以得到法院起诉,确认遗嘱有效,办理继承手续。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前提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以遗嘱的方式分配给法定继承人。其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在两种继承方式共同存在时,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又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应当按遗嘱中的内容执行。遗嘱中未列的遗产,仍可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如果存在争议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
  • 你好,咨询公证处
  • 父母以前的公证还有用
  • 作用,在于其他继承人不配合的,法院可按此遗嘱判决遗产归属。
  • 你好: 建议咨询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回复为准。
  • 您好,可以申请办理公证遗嘱的。
  • 您好,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其他法定继承人到场。还可以去法院起诉确认继承权
  • 可以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由你父母共同立遗嘱,因为上述房产是你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但你父父母处分自己的财产,不用经过他们子女的同意。但遗嘱公证要到你父母去世后才生效,此时你还要到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要分二步走。 如果,你们所有兄弟姐妹关系很好,你也可以到你父母去世后依据法定继承,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公证只要办理一次就可以了。到时,你的其他兄弟姐妹放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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