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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给我开票资料里有税务登记证号,我不是会计,我想问问税务登记证号是不是就是税号?

其他 2018-03-01 1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一)纳税人在取得营业执照或开业许可证等其他开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到涉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营业证件复印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3、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及税款预储帐号证明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复印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6、房屋使用情况说明或租赁协议;

    7、验资报告。

    纳税人在提交上述证件后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税务登记表(或注册税务登记表);

    2、填写纳税人基本数据信息采集表;

    3、行业专用发票申请表;

    4、行业专用发票登记卡;

    5、发票领购簿(3~5项有营业税项目的领购);

    6、纳税人到天大天财股份有限公司购领申报工具(即税务卡、录入器,地点:鞍山西道220号),并于取证时进行初始化。

    (二)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于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证件下发30日内到涉税窗口持以下资料办理:

    1、变更税务登记证申请表;

    2、变更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4、纳税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

    5、其他需提供变更资料;

    6、涉及增减税种和税目的取证时携带申报工具进行初始化。

  • 一、企业注销税务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提供2份)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2份;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3、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复印件;

    5、《防伪税控企业金税卡、IC卡缴销表》;

    6、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

    7、出口企业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部门签章的《注销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申请表》。

    二、办理程序:

    1、完成当月的纳税申报,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2、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税务认定的出口企业,须结清其出口货物的退(免)税款,并注销其退(免)税认定;

    3、增值税纳税人按规定对其存货进行清理;

    4、所得税纳税人按规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进行清算的纳税人,在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应对其清算所得进行所得税申报;

    5、办结稽查、纳税评估、违法违章未结事宜,并结清应缴未缴的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退清多缴税款;

    6、缴销未使用的空白发票、未验旧发票存根联;

    7、防伪税控企业(含一机多卡用户)

    需完成当月的报税,填写“二卡”收缴表,并上缴防伪税控IC卡、金税卡。使用税控收款机企业需交还税控IC卡;

    8、纳税人完成上述1-7项事宜后到综合服务窗口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如实填写后连同附报资料一起报送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9、综合服务窗口人员受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后,转相关部门进行税务清算;

    10、税务清算及审批程序结束后,企业到受理注销的综合服务窗口领取同意注销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和《税务事项通知书》。

  • 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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