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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卖了一套房给别人,当初谈房价和签订合同时双方都没考虑过共用维修基金的问题。结果现在要交房了,对方对维修基金是跟房子的,要求我无偿的将维修基金转到他名下,请问这合理吗?

其他 2011-08-26 21: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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