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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继承人看遗嘱就处理老人的遗产,合理合法吗?可以诉讼吗?

其他 2019-08-13 21: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不能协商,可以通过法院的起诉解决,
    【追问】都是私欲在做怪,遗嘱肯定对他们不利!不给看还整出个口头交待,太欺负人了!对老人也极不遵重!不想给他们出房子的签字手续!请问我女儿不答字,房子他能过得了户吗?
    【回答】那是不能过户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房产遗产继承的分割,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 从被继承人死亡那一刻开始,遗产就可以进行继承分割。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   遗产继承诉讼证据  1、遗产继承证明法定继承关系成立的证据:  ①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  ②被继承人的婚姻、生育和赡养父母及抚养子女状况的证明材料(在法定继承人中如有死亡的,应当提交具体死亡事件、死亡证明及其婚姻子女的基本情况)。  ③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当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④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或者证明是被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被继承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2、遗产继承证明遗嘱关系成立的证据如下:(遗产继承,财产继承等)  ①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②公证遗嘱的,应当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③代书遗嘱的,应当提交代书遗嘱书。  ④自书遗嘱的,应当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具体时间的自书遗嘱书。  ⑤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提交录音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⑥口头遗嘱的,应当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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