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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姐妹两人,妹妹出家,户口签出,母亲去世,房子2006年翻建,我想吃问我妹可以继承房子吗

其他 2018-05-16 14:5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关于遗产的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原则上继承开始后,一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您们姐妹可以按份继得
  • 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 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 你好,有她的部分,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
  • 是有继承权的。
  • 您好,房屋如果是属于母亲的,妹妹是有权继承的,房屋是谁翻建的?。
  • 您好,按照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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