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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刚刚参加了市里别的区向全市公开招聘的教师老师考试,被录取,但有半年的试用期(说半年以后调关系,要我们自己协调学校及所在区的关系),签了一份协议,但现在我们学校和我们区里领导不放人,并说不放工作关系,现在区长又下了最后通知,如果我坚持要走的话,将在离职的15天开除我的公职,不保留我的工作关系,请问我该怎么办?区里有权利这么做吗?(我参加的是公开招聘)急等回答!

教育 2011-08-28 23: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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