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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住宅房屋在三楼(楼层共27楼)已出租,承租人入住五个月后,发生厨房下水道公共管道堵塞污水流入房间,造成部分物品受损。承租人一直没有使用厨房做饭。找物业协商解决,物业说这不是主管道堵塞造成的,所以他们不承担责任。请问,承租人这部分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其他 2018-05-23 09: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第一,先确定是否由承租人造成;第二,堵塞原因;第三,如果不是认为造成是可以向物业进行追责,建议以律师函和调解进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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