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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死亡,单位有专用丧葬补助,未经书面授权,其娘家人大办,在火化后二次土葬,因动用离婚未成年养女应继承遗产进行补偿,合法吗?可以要回来吗

其他 2018-04-15 21: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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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法》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无论父母是否能够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只要父母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指定自己的子女继承,子女就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不过立遗嘱要为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保留一定份额,如果父母的父母健在,没有独立生活能力,要为他们保留一部分份额。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只要有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就可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子女就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但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包括父母和配偶,即使父母之间放弃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还有父母的父母有资格继承遗产。《继承法》相关规定: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一、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 对于土葬需要看当地的政府是否仍继续允许进行土葬;作为监护人不得侵害未成年人的权益,动用未成年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土葬消费,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非法的。另一方监护人可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要求返还该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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