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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在自然美做胸部按摩,承诺把增生做没了,12月做完无改变。我要求全额退款,经自然美负责人和公司协商再次承诺以医院检查结果为准无论做多少次把增生做没了就结清。2017年9月4日去医院检查,10月5日再次做胸部按摩。2018年5月自然美不再给予做胸,说我胸部己无增生要求去医院检查(实际没进产品了),5月16日再次去医院检查结果相同。请问这是欺骗消费者吗?我应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感谢?

消费者维权 2018-05-31 10: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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