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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1969年去世,老太太独自抚养两姑娘,留有房产一套,产权证一直是老头的名。现想将房产过户到姑娘名下,涉及公证特别麻烦,有些实在无法办理。想通过司法程序,如何主张遗产继承?

其他 2020-08-19 14:1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主张继承
    【追问】请问如何起诉?如何走法律程序?
  • 存款继承程序:
    1、继承公证 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提供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凭继承权公证书到储蓄机构办理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
  • 1.指定继承,即遗嘱指定的人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即按《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序列依次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转继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在遗产继承前死亡的,其继承份额由其他继承人承受。
  • 《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第四项 除《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四)继承同一遗产,遗嘱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
      第十六条第三项 除《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法定继承公证: (三)法定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
  • 您好,老人去世没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配偶,父母,子女都有继承权,若其他继承人放弃自己份额可由一人继承由法院确认。
    【追问】法院如何确认,需要走什么样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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