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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扬州一家私营服装公司的员工(业务员), 应卖场促销要求,于2008年12月4日至12月23日在浙江上虞大润发超市门口及超市内开展内衣(棉毛衫)场内场外的促销活动,期间促销效果不错,一切有条不紊,我是扬州的,在上虞待到14号左右应公司要求我就回扬州了, 22号再去的时候开始撤场把货装箱回公司,回公司后,经仓库退货后整理,财务部通知有差少,我去仓库调出退单查看,发现退单有大面积的修改,经调查,是仓库有意涂改退单,但是按原退单核算还是有差异,提出仓库有可能会将一部分货直接拿出来而并未写入退单,要求公司查询,但公司直接要求由我来赔偿辞损失,约1500元左右, 另外,公司在2009年2月份时代超市不续合同而要支付导购员的工资时,要求我们把导购员工资向公司打欠条借出发给导购员,尔后以各种理由说导购工资清不掉,拖欠我们三个业务员工资两个月,至今未发,并要将上述赔偿从我工资扣除,请您帮帮忙,该怎么解决

仲裁 2009-04-30 10: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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