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14年拿到的新房,去年楼下住户的厨房间天花板漏水,物业说是我们家水管漏水,但物业多次检查没有发现问题,后来我们自己找师傅查出是开发商送给住户的太阳能热水器的进水管出现问题,我们要求物业给个合理解释,物业说:过了两年维保期,他们不负责任了!请问:不是因为我们住户装修不当造成的原因,过了两年维保,他们物业就可以不承担责任了吗?

其他 2020-02-06 14: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漏水可能会由很多因素造成,例如开发商设计、施工的问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的问题、业主装修的问题(包括您自己装修、其他相邻业主的装修)都有可能导致漏水,或者上述诸因素共同所致。司法实践中,一般要求对漏水原因进行鉴定才能确定责任方。您现在要做的就是先对漏水形成原因进行鉴定,确认责任方后再行主张维修或赔偿。
  •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
  • 物业公司不承担维修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