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去年在朋友那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子到现在还没过户,并且没办房产证,由于是熟人,我们只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是这样的,乙方从2010年七月27日到2011年7月24日每个月将还清每个月的房贷,乙方将一年之后还清甲方40920元的首付,购房前只签了合同。并没给钱甲方,现在一年过了,那40920的首付我推迟给了一个月。现甲方突然要终止合同,将房屋收回,说是我们毁约在先,我的房子装修花了7万多,甲方说补3万给我,这样我算毁约吗?甲方合同上说的还款时期又没有明确说明是哪天,只是说一年后,如果打官司的话我会赢吗?如果甲方补装修给我,会低价多少呢?急,,,,,

其他 2011-09-05 14: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郴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