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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昆山一直从事工地建筑工作,前几天因工手指受伤筋断,因为和雇佣老板没有签订认何合同,受伤期间老板只给了相应的医疗费用,其它一概不承担,我们作为子女的并不想能陪多少钱,但是即然存在雇佣老板都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吧?起码这期间基本的务工费和生活费老板是不是应该给?

其他 2018-08-06 1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追问】手指筋断了一根,如果做伤残鉴定估计也评不上级,所以我也并不是想他赔偿多少钱,只想父亲能把受伤期间的误工费,基本工资和生活费能多少给一些,如果他不给,我是不是要打关司?
    【回答】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对方不愿意赔偿,可以到法院起诉。
  • 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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