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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入职4个月,一开始说试用期2个月,后来老板来变成了员工统一8.15签合同,现我怀孕了还未告知公司,如果我告知公司公司方面辞退我,我同意赔偿的话,应该怎么得到赔偿金?怎么计算的?

其他 2018-08-20 05:5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按工龄每年一个月补偿金
  • 被辞退员工如何讨要经济补偿金?
    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分以下三种情况,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 你好! 1、公司以亏本为由要辞退员工,要告知员工,还要去劳动局备案,则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即11个半月,是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月平均工资高于东莞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则按3倍计算,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再支付1个月待通知金。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经过任何手续,就以此理由辞退,那就是违法辞退,则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即23个月。 3、赔偿金无需打税。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赔偿半个月的工资。。。。。
    【追问】公司一直未与我签劳动合同
    【回答】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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