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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人拿着结婚证去离婚,对方也同意,可以办吗

离婚 2019-10-06 05:1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首先,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离婚后,在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使用其离婚证。但是,根据规定,其必须出示无配偶的单身证明。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其次,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必须要求当事人出具其离婚证,那么当事人可以进行补办。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参照《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办理流程: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结婚证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 你好,不可以。
  • 需要双方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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