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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工伤后遗症需要手术,在有社保、工伤认定书的前提下,医疗费用由谁垫付?

其他 2018-08-22 02: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医药费由单位来付,
  • 工伤没保险和合同处理方式如下:一、申请劳动仲裁,首先你要做的是提供?能够提供的一切证据证明你与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二、证明劳动关系后,要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以个人进行申请。但必须是自工伤发生之日起1年内。所以你要抓紧时间。工伤认定的意义是,不管单位有没有给你上工伤保险,一旦认定工伤,那么单位就必须管你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三、工伤认定需提供的材料: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医院的诊断证明、证人证言、自述材料。四、?伤残等级鉴定。去做伤残等级鉴定,如果你能够评上等级,有伤残等级后,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可以找单位要。工伤认定可以到当地人力社保局,鉴定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 一般应由用人单位垫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用,一般应有用人单位垫付,对此,各省市也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的,也可以垫付。   
  • 员工工伤后遗症也算工伤,也可以要求单位和保险公司赔偿
  • 公司或你先行垫付,最后向社保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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