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从2013年5月入职,在公司工作至今。工龄5年多。期间未买社保。由于公司厂址由浙江嘉兴搬迁至安徽芜湖。不愿意去新厂址上班。目前只有近一年来的工资条、两份盖有公司合同章的劳动续订合同图片、钉钉个人工作档案(明确显示公司全职员工、工作时长1900多天)。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吗?具体是什么样的补偿标准?

其他 2018-08-29 21: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 建议劳动争议部门仲裁
  • 工作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
  •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阿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