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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爸是个企业家,我们家有个挺大的公司的,我爸这人一直就特善良,总觉得他对社会有责任没事儿就想多给社会做点儿啥事儿什么的,这几年他身体不好,我家生意基本都我来管了,我爸怕自己身体不好,就想提前分配自己的财产,留了一部分想捐出去,就想知道请问遗赠是否一定要公证?不公证可以吗

其他 2018-10-05 21:2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遗赠不一定要进行公正的。进行公证的目的是为了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使这个遗赠书更加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一阵书,双方签字后,内容合法内容真实,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进行公证的话,在某些情形下,可以对抗第三人。
  • 您好,一份遗嘱如果经过公证的话,可以使得其相比于其他遗嘱更加具备真实性和合法性,这并不是说遗嘱就非得要公证才会生效,同样的,遗赠也不一定需要进行公证,只要具备生效条件便可以。 只要遗嘱是在被继承人的意识自愿的情况下写的就有法律效力。所以遗嘱在很大程度上说是有效的,除非您有证据证明遗嘱不是被继承人的自愿意识,或者有什么别的违法情况。
  • 你好,遗赠不一定要进行公正的。进行公证的目的是为了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使这个遗赠书更加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一阵书,双方签字后,内容合法内容真实,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进行公证的话,在某些情形下,可以对抗第三人。
  •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  二、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当事人(遗赠人、抚养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抚养人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遗赠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情况证明及与抚养人相互关系的证明。遗赠人无工作单位的,以上证明可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  抚养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抚养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及与遗赠人相互关系的证明;  遗赠财产的所有权凭证(如房屋产权证、存款单据、有价证券等)及财产清单;  遗赠抚养协议书草本。  三、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抚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  抚养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与之共同生活的,要征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应与其配偶共同为一方,与遗赠人签订协议。  协议如设立了担保条款,担保人的意思表示须真实,同时还应提供担保人的财产情况。
  • 分配顺序:法定继承的顺序,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法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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