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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将我们共有房产出售给乙方,并与乙方和中介签定了合同,但我个人得知情况后不愿将该房屋出售。 1、房产是我与老公共有,我并不知情,也没有给他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他签定的合同是否可以判定无效? 2、老公收了乙方1万元定金,合同约定如果违约必须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即2万元,此条款是否有效? 3、合同中中介注明如果交易不成功我们要付5万的违约金给中介,是否合理? 4、因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老公签定的此合同,那如果判定合同无效,后面的需要支付给乙方的双倍定金及付给中介的5万违约金是否也一同无效? 谢谢!

其他 2009-05-06 11:2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丈夫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如果你追认即发生效力;否则无效.但他收了定金要双倍返还对方,其他约定条款由于合同无效而不发生相应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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