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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在1986年结婚至现在从未办理结婚证,其户口也还在原先所在娘家,两边卖了地,分了房,我妈妈现既得不到该有的卖地钱也得不到该有的房屋面积产权,现在两边都不给与母亲的公民权利,两边也都不承认妈妈为其村村民,一个说已结婚既有事实婚姻不归他们管,一个说没有领证不合法不归他们管,现爸爸又找她人再婚了,妈妈现又是精神病患者,无能力为自己维权,只有我这个女儿可以,我妈妈应该属于哪里管呢,权力又如何找回呢?

其他 2011-09-12 22:5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妈属于事实婚;你爸未与你妈离婚涉嫌重婚罪;她户口没有迁应享受户口所在村的待遇
  • 构成事实婚姻,这个是没有问题的。你父亲在未与你母亲离婚就再婚构成重婚。具体应当在那个村子获得安置补偿,需要根据你母亲的实际情况来处理,你可以与我联系。
  • 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核实,对本案有重大影响,欢迎直接电话免费咨询,以便律师准确解答,西安白律师
  • 像你母亲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
  • 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可以向她娘家所在的村子要求村民待遇,像你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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