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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叔叔,他现在已经年纪非常大了然后她现在身体不太好,所以在考虑后事的事情,现在我叔叔有一个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大家知不知道,一般来说使用权的房子能继承吗?希望你能解决我的问题,谢谢!

其他 2018-09-29 18:4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房子的使用权与所有权不同,所有权很明确,可以继承.而使用权不同,因为只有使用权说明该权利是与所有权分离的,以前的很多公房都属于这种情况,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在正常情况下,公房的使用权在使用权人死亡后,可以由与死者的有能力提供使用费的近亲属继续使用,但应重新签订使用合同.所有权人也可以调整使用权人.所以,你要继续使用该房,可能向产权人提出申请,在产权人与你签订租用或其他合同后,可以由你继续使用该房.
  • 你好,房子的使用权与所有权不同,所有权很明确,可以继承.而使用权不同,因为只有使用权说明该权利是与所有权分离的,以前的很多公房都属于这种情况,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在正常情况下,公房的使用权在使用权人死亡后,可以由与死者的有能力提供使用费的近亲属继续使用,但应重新签订使用合同.所有权人也可以调整使用权人.所以,你要继续使用该房,可能向产权人提出申请,在产权人与你签订租用或其他合同后,可以由你继续使用该房.
  • 需要综合对房子的权益情况确定,单纯使用权不可以
  • 不能直接继承的,详情来电咨询
  • 只有具有所有权的房子才可以继承,使用权只可以继续使用
  •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死者生前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在公民死亡后作为死者的遗产来处理,继承人有权继承该合法遗产。而公有使用权房,其所有人一般是房管局或房管局下述的事业单位,死者生前对使用权房只享有使用权,确切的说死者只是公有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因而生前对其居住的使用权房没有所有权,其子女或亲属不能将该使用权房作为死者的遗产来继承。如果其子女或亲属不具备成为该使用权房新的承租人的条件,则该房屋只能被国家收回。 综上所述,使用权房不能直接继承。但是,通过间接操作的方法,仍然有两条途径可以实现使用权房的间接继承: 第一种方法是,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照政策将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在死者过世后,即可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 第二种方法是,死者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然后将该房屋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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