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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是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开发商收取五千元更名费给合同买房发票更名现在不动产发票也是我的名字,我已入住五年,公共维修基金交给物业,现在开发商通知办理房证手续但不给我开,说我的前面买房人的账对不上,我找过多次还是不给办,我现在怎么办

其他 2018-11-12 18: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网友:你好! 如果二手房房屋转让合同中未说明物业维修基金承担问题,则买方无须支付该笔费用。另外,合同中是否约定卖方可以拒绝交房的条件,如果相应情况未发生的,则卖方不得拒绝交房。 卖方拒绝交房的,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你们发生的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无权要求卖方承担。 上述意见供参考。
  • 房屋更名
    房产更名就是房产证没办好时你想要对房屋买卖合同上的名字进行变更,在还没有正式的产权的情况下开发商收回之前签的合同再重新签一份有你名字的合同,这时开发商会跟你收取一定的更名费,这笔费用即房屋更名费用。
  • 二手房买卖合同更名可以吗的回答是一般可以。首先,提醒您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目前,你已经网签,并且已经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建议您和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先要撤销合同,并且原合同撤销之后,再和您朋友签订合同重新备案,这样是可以的。这里面最关键的是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并且您需要确定,是否原合同真正撤销,而您的合同可以成功备案。目前到房管部门撤销合同不收取费用,但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存在费用变化情况以房管局解释为准。具体更名过程(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其更名人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另外,虽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不能再对合同进行更名了。但是可以在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在更名人的名下,这实质上是一种房产继承了。
  • 你与开发商之间是否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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