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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几年前被检查出患上了良心的肿瘤,但医生说也有可能病变。他想着人生总有意外,就先把后事安排好,于是就写了一份遗嘱,也到公证处公证了,但由于妻子出轨,他现在反悔了,遗嘱变更与撤销是怎样?我国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其他 2019-11-12 15:2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通过公证遗嘱的形式变更之前的遗嘱。
  • 到公证处变更遗嘱
  • 你好,1、可以通过重新办理一份公证将原有的公证遗嘱进行撤销或变更,如在遗嘱公证后,又另外再办理了一份公证遗嘱,则在二份遗嘱间对同一财产的继承上应以后一份遗嘱为准,实际上就是对前一份遗嘱的部分变更或撤销。2、立遗嘱人在公证遗嘱后,在生前已经处分了公证遗嘱中的部分或全部财产,那在事实上就是对公证遗嘱的变更或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9.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42.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需要继续公证一次。
  •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规定。遗嘱具有可撤回性,因此,在遗嘱发生效力前,也就是目前您这种情况,您作为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之前所立的遗嘱。而针对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方式存在两种,分别是有明示方式和推定方式两种。
  • 您好,这个需要看您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您已经立下的遗嘱是经过公证的话,那么需要前往公证机关进行撤销,或者重新立遗嘱。如果是未经过公证的遗嘱,您可以直接新立一份遗嘱,否定前一份的效力,或者直接将该遗嘱撕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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