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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以后,我就去美国深造了,但是后来由于我特别的想加,所以我回国内发展了,现在我开了一家进出口公司,我的生意还算是不错,最近我们需要签一个进出口商品买卖合同,想要咨询一下律师,进出口商品买卖合同内容有哪些?谢谢

其他 2018-10-13 1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进口合同本文中的条款与出口合同相同,包含产品的称号、规范、数量、包装、价格、交货、付款等。但在详细内容的把握上则有所不同。   1.产品的称号和质量。   许多产品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称号,因此,在进口询盘时,应留意所运用的产品称号能代表拟订货的产品,并运用国际通用称号。在断定产品称号时,要做到既有利于运费的核算,又不致与其他产品相混淆。进口合同中对产品称号要作清晰规则,进口许可证及其他进口单证中的产品称号与进口合同要严厉一致。   进口合同中的产质量量条款是非常重要的条款。进口合同的胶葛以质量问题最多,因此,为防备或防止卖方交货质量不符要求或以次充好,合同中的产品规范、规范、牌号、型号、等级等应订得详细清晰。   2.数量条款。   按我国计量法的规则,进口数量单位(包含产品规范的计量单位)有必要契合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和规范,一般不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仪器设备,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有关规范计量管理机构同意。   进口合同中应清晰规则核算数量的时刻和地点,例如以装运时的数量、以目的港卸货时的数量为准,或以进入进口地仓库或工厂时核定的数量为准等。一般产品特别是初级产品的进口合同,能够规则溢短装幅度,在由我方派船接货的情况下,除应规则溢短装幅度外,还应清晰溢短装“由买方决定”。   3.价格条款。   目前,在国际交易中运用的交易术语许多,其中以FOB、CFR或CIF三种运用最多。在进口事务中,大多选用。FOB交易术语,由我方派船到国外接运货品。可是,对个别事务,我方派船不方便,卖方又为资信较好的老客户,可按CFR或CIF、条件成交。在多式联运情况下,则可选用FCA、CP"r或CIP术语。   进口合同的价格有净价、含佣价、基价、计算价,价格中还能够减除数量扣头、季节扣头和特别扣头等。
  • 你好,进口合同的内容与出口合同大体相同,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约首,约首主要包括合同名称、编号、订约日期和地点,当事人名称和地址、适用的法律等。 第二部分是合同的本文,即基本条款,包括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包装、价格、交货、付款等主要条款和格式条款,或称一般交易条款,即合同中的通用条款,如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 第三部分是约尾,约尾包括合同的有效期、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买卖双方的签字等。 一、约首合同中的约首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名称。合同的名称应正确体现合同的内容,进口人制作的合同通常称购货合同或购货确认书。如由国外出口人起草缮制的也有使用售货合同的。 2.订约日期和地点。订约日期应为接受生效日期。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接受通知到达发盘人时生效。如合同未另行规定生效条款,订约日期即合同的生效日期。 3.当事人名称、地址。当事人的全名和详细地址应在合同中正确载明,除了可以识别当事人之外,在发生纠纷时,可作为决定诉讼管辖的重要依据,也便于在必要的时候进行联系。
  • 你好,要看合同如何约定的哦,建议委托律师核实相关情况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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