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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规定满一年交社保的,但是满了一年之后由于自己感觉工资太低了,到时候转回自己家里麻烦,所以就自己放弃了交,企业每个月给250的补贴(1年半以后才有的领的),这个合法吗?

其他 2018-10-15 22:0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那都是违法的
  •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 只要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双方签字确认,没交社保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
  • 不签合同、不缴纳保险是违法的,单位需要补偿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补交保险。
    第一,没必要选服务费贵的,因为社保缴纳是标准服务,只要按时足额缴纳进去就可以了,服务费高了也不会质量就高;
    第二,尽量选择本地企业,因为社保代缴后续还有其他配套服务,比如劳动合同,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等等,如果选择那种全国的企业,可能不会提供这些配套服务;
    第三,缴纳方式尽量简单,比如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等就可以缴纳;
    第四,尽量按月缴纳,这样对自己有保障,没必要一下子缴纳半年或一年的社保费;
  • 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及时缴纳社保,若双方有特殊约定,可遵循约定。公司提供的社保补贴250元的金额较低,且未及时给予,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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