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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9月7号旷工三天打算走自离流程的的,因为我当时的直接领导和主任都说过公司规定旷工三天就算自动离职了,但是我们去办离职手续时(9月19号)人事让我在单子上写本人自9月7日起至今旷工9天(共计108小时),同意公司以旷工处理。然后她还说20号会把工资结给我们,然后到20号下午我问她什么时候发工资,她却回答我旷工要扣三倍工资,108小时乘3就是324小时,我九月份工资不够扣,只能从8月的工资里扣,8月的工资也不够,按照道理我们还要去公司补钱,但是公司网开一面,就不要我们去补了,就按离职处理。请问这种情况我的工资还能要到吗?

其他 2018-10-19 11: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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