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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用人单位的人事部经理,工作人员的招聘和解除程序都是我在办理的。我就想问问关于劳动合同问题,请问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还要给吗?在什么情况下才需要给经济补偿金?麻烦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其他 2018-11-08 20:1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还是是要给的经济补偿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跟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 您好,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还是是要给的经济补偿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跟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 您好,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还是是要给的经济补偿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跟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您好!要看你们协议的内容了,可以给也可以不给。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还是需要给补偿金的,除非是劳动者本身的过错解除劳动合同,不是一般都要给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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