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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公办教师,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且和肇事方达成赔偿协议,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认定为工伤?学校方面还应有什么方面的赔偿、补助?

教育 2011-09-18 15: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约谈律师办
  • 上下班途中非本人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来自交通事故损害的,应是工伤;学校仍要支付医药费、住院食补、护理费、交通费交通费等(达到伤残等级的,学校还要支付一定标准的伤残补助金)。首先,请求学校持交通事故认定书、系列病历资料等向当地人社局申报工伤;事故发生超过一个月的,要在一年内自行申报工伤。
  • 是工伤,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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