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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我婚前买的房子,并且自己还款,婚后应妻子要求房产证上写了她的名字,那么离婚之后,这个房子归属是谁的呢?她有其中一部分吗

离婚 2018-11-22 14: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因为该房子是婚前获得的,我无法判断你们房子的获得的方式是一次性获得还是首付分期购买,如果是一方婚前一次性购买,那么该房子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首付分期,婚后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关于房子的所有权归属双方可以协商。但是一般来说该房的所有权归属于首付购买的一方,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自己的出资额以及婚后还贷数额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
  • 您好,一般情况,房产证上加上您妻子的名字表示您将房产的一部分赠与给了她,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时,可能平分,也可能根据房产购买来源,出资情况等进行合理分割。一般是将房产归于一方,由另一方给予货币补偿。
  • 一般会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婚后有按揭还款,房子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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