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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股能算实股吗?

股权转让 2024-05-06 11: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共和国公司法》中关于出资方式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伙的规定。 技术股的合法性要求技术股的持有者必须是技术的合法权利人,并且该技术必须是可以带来预期利益的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 技术股的入股方式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包括是以所有权还是使用权出资,以及技术的许可使用方式等。 最后,对于可能面临的风险和解决方案: 技术股的价值评估可能存在困难,因为它涉及到对未来收益的预期和估算,这可能导致在股权分配时出现争议。 技术股的权利人需要确保技术的持续开发和维护,否则可能会因为技术落后而降低其价值。 技术股的权利人在转让股份时可能会受到限制,因为这涉及到技术的控制权和使用权的转移。 为了降低风险,建议在技术入股前进行详细的合同谈判,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技术股的评估方法、股权分配比例、利润分配方式、技术转让和许可使用的条件等。 综上所述,技术股可以算作实股,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满足相关的法律条件,并合理评估技术的价值,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 以技术入股是实股。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以技术入股是实股,属于非货币财产。公司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法律分析:以技术入股是实股,技术入股需要做评估。技术入股是以技术人员的知识或知识产权、技术诀窍、设备、工厂厂房等作为资本股份,投入合资经营或联营企业,从而取得该企业的股份权的一种行为。
    技术入股和资本入股一样享有按股份比例对企业所有权和按股分红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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