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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司属艺术培训)上班半年了,之间我也提过我还未签合同之事·但是负责人,也是一拖再拖,现在已经有半年之久了。据我所知,公司负责人给公司其他成员签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但是我们还是配合着公司的支配和管理,是不是不符合劳动法呢···公司也未给公司的成员上保险,说,必须工作满一年,才能上保险··这样做真的对吗?我该怎么样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呢···请求律师为我解答,万分谢谢···曹女士

其他 2011-09-21 13:1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
  • 你好! 1、你可以协商要求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为自己缴纳保险。 2、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详情可来电咨询!
  • 不合法,可向劳动监察举报。
  • 公司的说法错误。公司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缴纳社会保险
  •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 单位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承担双倍工资的,所以你要先保存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一定要有证据意识,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对单位有很大的风险,你本人也不必太在意,保存好证据材料就好
  • 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公司就应该缴纳保险。公司的说法不成立。您可以要求单位为您补缴保险或者赔偿。 如果未签合同,您可以主张最多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您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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