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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在工厂辞职不批,管理员口头答应同意让走了,也答应给辞职申请单,后来又不承认,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吗?

其他 2018-12-01 20: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 你好,可以提前30天书面辞职。直接可以走人,无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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