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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离婚证丢失了,补办可以一个人去吗?需不需要男方去?

离婚 2018-12-07 08:0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不能在异地补办,必须在原发证机关或者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补办婚姻证的管辖权。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   没有相关规定表明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综上可以看出,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
  • 补办离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持上述材料,一起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受理审查:民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当场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核对无误;
      3、登记:双方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签名、按指印。工作人员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后,登记编号、打印离婚证;
      4、发证:办理以上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补发给双方离婚证书。
  • 不需要。。。。。。。。。。。。
  • 您好,可以的,到民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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