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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79.2月去当兵参加自卫反击战的,那时我是农村户口,84年退伍在家务农,后来我86年自己参加了工作,(不是按排的)现己退休,请问有什么待遇,优抚对象什么的。

其他 2018-12-10 22: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结合个人具体情况咨询当地民政主管部门处理。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是指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村、组生产生活,依法登记常住户籍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仅凭户口在村子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恐怕还不够。还要有在本村居住生活、以从事本村农业生产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按时缴纳村民应缴的各种税费提留等条件,才能认定为本村农民,享受村民待遇。 自户口迁入时起,未在户口所在地生产、生活,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不以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的;丧失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 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 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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