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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世了,母亲健在,一个弟弟,父亲的房子是公房(已买)如果卖了,有没有女婿的份额?

其他 2018-12-12 15:52 人浏览
共16位律师解答
  • 有遗嘱的可以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同一顺位继承人应平分财产。若儿媳、女婿等尽了相应的抚养义务也可要求分割。如继承人存在过错,可通过诉讼确认不分或者少分。
  • 你好,女儿继承的份额属于女儿女婿的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一般以登记为准
  • 您好,无权继承。
  • 根据婚姻法,如果女儿在世,没有相关遗嘱,是有的!如果女儿不在世,就要看女婿是否尽到义务了!如果尽到儿女义务,是可以有的,但具体份额是否与儿女一致,在司法实践中就不一定了!如果没有尽到儿女义务,那就肯定没有了
  • 您好!没有。祝您早日解决,如需进一步帮助,请点击我头像右侧的电话,与我电话(同微)沟通。
  • 您好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 女儿继承的份额属于女儿女婿的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女婿一般物权要求继承
  • 您好,如果是您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其遗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前提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
  • 无权要求分割
  • 女儿继承的份额属于女儿女婿的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建议诉讼
  • 女婿一般没有继承权,如果女婿尽了赡养义务可以有部分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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