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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系云南省大理州人于2017年4月到昆明市晋宁县一家钢构厂务工,于2017年9月28日在车间发生工伤事故,导致多处粉碎性骨折,尿管断裂及多出软组织挫伤,事故发生期间做了四次手术,工厂里一直垫付医疗费用,截止2018年11月分开始厂里终断支付一切费用,2018年12月通过工伤鉴定为六级,现在向云南省晋宁区劳动关系争议部门申请认定劳动关系仲裁,劳动关系争议部门提出已超过申请认定时限不予受理,现已走头无路,请求法学志士给予法律援助。

仲裁 2019-01-13 20:5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
    【追问】可以劳动仲裁吗
  • 建议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 可以以人身伤害向法院起诉一
  • 你好,可以起诉处理
    【追问】可以劳动仲裁吗?
  • 你好@起诉到法院,
    【追问】可以劳动仲裁吗
    【回答】您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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