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A在广州办事处上班,公司总部在深圳,劳动合同签订约定上班地点是广州,现在深圳总部与A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已在该单位工作5个月(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4200元),转正后5000元,年终奖金5000元,请问如何计算A的经济补偿金?是否有代通知金补偿?

其他 2019-01-11 18: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离职前的全部已发工资计算平均工资来赔偿,没满一年按照半年计算的
    【追问】代通知金呢
  • 若公司辞退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根据离职前的全部已发工资计算平均工资) 。
    【追问】不满6个月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