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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后遗嘱继承爷爷的房子,土地证过户到我个人名下,离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产。

其他 2020-03-14 04:2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遗嘱继承属不属于个人财产,这个要看遗嘱里是否写的是由你一个人继承,一个人的话属于个人财产并且在你个人名下,那么不属于共同财产,丈夫不得分配
  • 如无特别约定,属共同财产
  • 房产要先办理继承过户,在办理时其它继承人可赠予他们继承的部分房产给孩子,属部分继承、部分赠予。要先公证,再到房管局过户。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办理时除孩子外的其它继承人放弃他们的继承部分并同意赠予给孩子,那就可全部房产集中到孩子名下。)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1、没有撤销或重新立下新遗嘱,原遗嘱效力不会变更。遗嘱有效,会按遗嘱继承。 2、你母亲也可以立下遗嘱,处分其个人财产。 3、这套房屋是拆迁安置款所购,你和你女儿应当也有份额。你和你女儿可以通过诉讼来确权。 4、医院房屋如购买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可以主张。 5、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 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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