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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2018年11月14日进了一间制衣厂上班,进去的时候说好的计件算工资,单价都是统一通价,12月底发了11月份的工资,现在放假了,要发工资,工资交上去老板说工资过高了,要减。我们一听都不服。说好的计件那是我们应该所得的,是拿命拼出来,厕所都不舍得上一次。现在帮他做完货了,他竟然说工资高了,要减下来。请问这个合理吗?很多厂计件这个工资也都是很普遍,

其他 2019-01-14 1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应当按照约定的工资发放,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你好,应按照你们之前约定好的工资计算方式发放工资,如不按约定处理,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退还押金、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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