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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厂已十七个月,工厂一直未和我签劳动合同,今天突然说不让我上班了,请问律师我该怎么维权。

其他 2019-03-18 05: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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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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