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如果奶奶遗嘱中写明房产归三名子女,但如果奶奶去世后,其中一名子女去接受遗赠,另二名子女一直不去接受,请问二年后,这二位子女都没去接受遗赠的算是失去了继承权吗?还是说这种情况,去不去公证处确认,都是不影响继承的

其他 2019-11-16 11: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 申办遗赠公证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要提交相应的材料。
    当事人申办遗赠公证时,必须亲自到住所地或遗赠行为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机构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根据其申请派公证员到遗赠人的居住地办理。
    办理遗赠公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2、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要向公证处提供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他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证明(包括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当事人系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聋哑人时,可由其监护人代办,监护人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及当事人关系的证明。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  (四)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五)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六)代位继承人申办公证的,还应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及申请人与继承人并系的证明。  (七)其他公证机关要求提交的材料。  注:以上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公证处要求为准
  •   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  ①继承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般须复印两份);  ②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关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并盖有公章的死亡报告单及殡仪馆出具的火化单据证明等);  ③被继承人的遗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房产证明,存款凭证,遗嘱等);  ④继承人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派出所等出具的证明信件(一般须有人事,组织或劳资部门出具)。
  • 除非书面拒绝,一般都是默认继承的,而且除非有侵害继承权的行为,否则这种情况一般不适用诉讼时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