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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在未成年时父母以过写抱约的方式去顶班并改了姓名,实际还是生活在亲生父母家,她有亲父母的继承权吗?

其他 2020-09-15 03:0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
    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指的是法定的配偶。即合法的配偶,虽男女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生活在一起,但是没有结婚等级证书,属于同居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婚姻。  长期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同居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的规定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具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之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有关规定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末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瞥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结婚登记的,在一方死亡后,另—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  如果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但是,若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 法定继承:即在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 你好,你妹妹享有继承权
  • 主要看户口本上是如何登记的,其可能是享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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