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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4星酒店公司上班4年,月工资8000,今年公司改革采取绩效考核,需要从每月工资扣除百分之二十预留年底。任务完成就发放,任务没完成就扣除。2019年现在淡季,公司安排我1月2月休假2个月,每月补贴生活费500元,年后3月份上班就分6个月发放,不上班就不发。实际公司分2次通知我1月份上去帮忙共计10天,现在人事部通知我说发1月份工资只发我6天的,说是刚好够扣掉社保,扣掉百分之二十绩效1600元。说是刚刚好扣完,剩余4天2月份再扣。2月份公司安排我还是休息,我如果没上班,还要给公司转扣绩效的钱1600元?公司与所有员工均未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按照劳动法,我可以怎样维权?

其他 2019-06-13 17: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单位没签订合同,没缴纳社会保险,离职可以获得补偿:没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你好,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要求该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可补偿11个月工资。申报缴纳社保费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可要求该单位补缴纳社保费。若因该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费而辞职的,可要求该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它可以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益。那未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与风险有哪些?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  1、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风险: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除了要支付上述赔偿,还需要承担其他风险: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不利,对企业文化更是致命。  3、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对涉及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劳动者进行有效约束。
  • 协商不了,可以劳动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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